信望爱四福音平行经文合参

§103 服侍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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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马太福音
10:37-39

19:29
16:24-25
马可福音


10:29-30
8:34-35
路加福音
14:25-27
17:33
18:29-30
9:23-24
约翰福音

12:25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10:37-39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他转过来对他们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爱我胜过爱: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 14:25-27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17:33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12:25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亲、母亲、(有古卷加: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19:29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 10:29-30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 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18:29-30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译灵魂;下同)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16:24-25于是叫众人和门徒来,对他们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或译:灵魂;下同)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8:34-35耶稣又对众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译灵魂;下同)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9:23-24

  1. 《黑马牧人书》103.3(比喻篇9.26.3):
    那些粗暴者是已经否认了上主且不回转的人,他们变得贫瘠,如同旷野;因为他们不再与上帝的仆人交往,而是我行我素,他们就自毁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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