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四福音平行經文合參使徒教父平行經文

§242 拿淫婦來試探主


  1. 《帕皮亞殘篇》4.3-11:
    ……帶來一個犯了罪的婦人,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時被捉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現在,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而祭司亦想試探他,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地問,……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女人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11那婦人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離開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2. 五世紀的《翻頁書Dea抄本》(Codex Bezae):
    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2清早又回到殿裏。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來一個犯了罪的婦人,叫她站在當中,4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時被捉拿的。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現在,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而祭司亦想試探他,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8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9每位猶太人,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女人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11那婦人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離開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註:有關這個「耶穌與行淫時被捉拿婦人」的故事,還有兩個可能源自公元一或二世紀的版本;一般學者認為,見於《翻頁書Dea抄本》的版本是合併了早期兩個較短的版本。第一個版本可能見於《希伯來人福音》(參優西比烏《教會歷史》3.39.17),而四世紀末亞歷山太的聖經學者失明者荻地模(Didymus the Blind)是提供這個版本的主要來源:「我們在某些福音書發現<以下故事>:有個婦人因她所犯的罪而被猶太人定了罪,被帶到慣常用石頭打死罪犯的地方。據說,「當救主見到她,曉得他們準備用石頭打她時,就對那些正要向她擲石頭的人說:『誰沒有罪,就拿石頭打她吧。若有任何人自覺沒有犯過罪,就可以拿起一塊石頭來打她。』結果沒有人敢動,因他們自知犯了一些罪,就不敢打她。」另一個版本則寫於三世紀初的《使徒教訓》(Didascalia Apostolorum);作者在勸勉各監督接納悔改的罪人回到教會時,說(7.2.24):「若你因沒有憐憫,不接納那悔改的人,你就得罪主我們的上帝,這樣就是不順服我們的救主、我們的上帝,不像他那樣作。那時,長老把一位有罪的女人帶到他面前,要他審判,然後離開。那鑑察人心的主問她,對她說:『女兒,長老定了你的罪嗎?』她回答說:『主啊,沒有。』他就對她說:『走吧,我也不定你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