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四福音平行經文合參

§227 休妻

<上一段 全列表 下一段>
經文:
馬太福音
19:9
5:32
馬可福音
10:11-12
路加福音
16:18
約翰福音
9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19:911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12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10:11-121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16:18
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5:32

  1. 《黑馬牧人書》29.6(命令篇4.1.6):
    我說:“那麼,先生,如果妻子繼續這種情欲,丈夫當做什麼呢?”“他當與她離婚,”他答:“然後,丈夫自己獨自生活。但是,如果與妻子離婚後,他與其他女子結婚,那麼,他同樣也犯了姦淫。”
信望愛CBOL計畫信望愛資訊中心提供、黃錫木博士編著 創用CC 3.0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