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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羅 11:11-12 外邦人得救 (另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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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羅 11:11-1211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12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羅 1:4-54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 神的兒子。5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羅 1:16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 9:31-3231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32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林前 1:2323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林後 5:18-1918一切都是出於 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19這就是 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加 2:99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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