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保羅書信合參

§192 林前 7:12-16 婚姻的問題 (另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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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林前 7:12-1612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14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16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羅 14:1919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林前 9:55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林前 9:2222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林前 14:31-3331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32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33因為 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
提前 5:1414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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