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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林前 8:7-13 祭過偶像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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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林前 8:7-137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8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9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10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11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12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羅 2:12-16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13(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16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羅 14:13-2313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14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17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18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 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19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20不可因食物毀壞 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21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22你有信心,就當在 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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