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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羅 3:9-20 沒有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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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羅 3:9-209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1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12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13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14滿口是咒罵苦毒。15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16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8他們眼中不怕 神。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加 2:15-2115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17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18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21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 3:10-14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 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13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加 3:21-2521這樣,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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