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保羅書信合參

§28 羅 3:21-26 因信稱義 (另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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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羅 3:21-2621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22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 1:16-17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17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 4:5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羅 5:1-2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2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
羅 5:9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
羅 8:3-4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 10:4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羅 10:1212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林前 5:77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加 2:16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加 3:13-1413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弗 1:7-8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8這恩典是 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弗 5:22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 神。
西 1:13-1413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14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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