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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羅 4:9-12 亞伯拉罕的榜樣 (另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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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羅 4:9-129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10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羅 2:2626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
羅 2:28-2928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29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
羅 3:1-21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2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加 3:7-10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8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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