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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腓 3:2-11 真正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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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腓 3:2-112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3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 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4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5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6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7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9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羅 2:17-2417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 神誇口;18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 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譯:也喜愛那美好的事);19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20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21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22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23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 神嗎?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羅 2:25-2925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26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27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28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29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
羅 3:21-2621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22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 3:27-3127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8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9難道 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 9:30-3330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31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32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33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羅 10:1-41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 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3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羅 11:1-61我且說, 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2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 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3「主啊,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4 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5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6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林前 1:26-3126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27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28 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29使一切有血氣的,在 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30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 神, 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31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林前 4:8-138你們已經飽足了!已經豐富了!不用我們,自己就作王了!我願意你們果真作王,叫我們也得與你們一同作王。9我想 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10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11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12並且勞苦,親手做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13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林後 3:4-64我們因基督,所以在 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5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 神。6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
林後 11:21b-2921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說句愚妄話,)我也勇敢。22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也是。23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24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25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26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27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28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29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加 1:13-1413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 神的教會。14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
加 2:15-2115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17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18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21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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