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文出处
שֶׁקֶל
sheqel
创 23:15,创 23:16|出 21:32,出 30:13,出 30:15,出 30:24,出 38:24,出 38:25,出 38:26,出 38:29|利 5:15,利 27:3,利 27:4,利 27:5,利 27:6,利 27:7,利 27:16,利 27:25|民 3:47,民 3:50,民 7:13,民 7:19,民 7:25,民 7:31,民 7:37,民 7:43,民 7:49,民 7:55,民 7:61,民 7:67,民 7:73,民 7:79,民 7:85,民 7:86,民 18:16,民 31:52|书 7:21|撒上 9:8,撒上 17:5,撒上 17:7|撒下 14:26,撒下 24:24|王下 7:1,王下 7:16,王下 7:18,王下 15:20|代上 21:25|代下 3:9|尼 5:15,尼 10:33|耶 32:9|结 4:10,结 45:12|摩 8:5
תְּקֵל
teqel
但 5:25,但 5:27
希伯来文sheqel 意为「重量」,古以色列的称重就是基于这个单位。
弗赖伊(Fry)认为,舍客勒分三个不同的时期:(1)整个大卫时期,类似新约时期的得拿利,等于一天的工资;(2)从所罗门时期到被掳,舍客勒为此前数值的1/10;(3)从被掳开始,舍客勒再次贬值,因此一天的工资为20舍客勒(等于1达利克)。在旧约时期,「舍客勒」一词是指金钱,经文可以按照「舍客勒」的意思区分如下:
1天的工资为1舍客勒: 创 23:15-16 出 21:32 民 31:52 书 7:21 撒上 9:8 17:5,7 撒下 14:26 24:24 代上 21:25
1天的工资为10舍客勒: 王下 7:1,16,18 15:20 代下 3:9 摩 8:5
1天的工资为20舍客勒: 耶 32:9 结 4:10 45:12
在 创 23:15-16 出 21:32 和其他20几处经文中,「舍客勒」是指常规重量。
在下述旧约经文中,「舍客勒」一词是指双倍重量(sheqel haqodesh,字面意为「圣舍客勒」,RSV将其译为“shekel of the sanctuary”「圣所的舍客勒」): 出 30:13,15,24 38:24-26,29 利 5:15 27:3-7,16,25 民 3:47,50 7:13,19,25,31,37,43,49,55,61,67,73,79,85,86 18:16 。帐幕中的服事似乎使用一个不同的重量标准。圣经中没有给出这个标准的准确数值或相对数值,然而许多学者认为,这个重量是日常商业交易所用舍客勒的两倍。GNT将「圣所的舍客勒」译为“according to the official standard”(「按照法定标准」)。不过,最好增加「圣所的……」以进一步澄清。另外,宗教因素可能也很重要,因为这些量度的表达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在 出 30:13 等经文中,表达出于宗教目的而使用特殊重量/数值的其他方法包括:「按照法定标准」(CEV直译)、「采用圣所的标准重量」(GW直译)、「按照圣所中有效的重量单位」(ITCL直译)等。
对于 但 5:25,27 中的亚兰文teqel(提客勒),参上文11.1.4 毗勒斯、乌法珥新(peres, parsin) 关于毗勒斯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