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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5.4 火把(torch)
内容

经文出处

לַפִּיד
lapid
创 15:17士 7:16,士 7:20,士 15:4,士 15:5伯 41:11(《和》 伯 41:19赛 62:1结 1:13但 10:6鸿 2:5(《和》 鸿 2:4亚 12:6

δᾳδουχία
dadouchia
七十士译本:玛加伯下 4:22

λαμπάς
lampas
太 25:1,太 25:4,太 25:7,太 25:8约 18:3徒 20:8启 4:5,启 8:10七十士译本:友弟德传 10:22,德训篇 48:1,玛加伯上 6:39

φῶς
fōs
徒 16:29

 

描述和用途

火把是一根或一捆燃烧的棍子,可以拿着照明。为了延长燃烧的时间,棍子的一端可能会缠上一些浸泡过沥青等易燃物的布。

 

翻译

在现代英式英语中,“torch”(「火把」)是一种由电池供电的手持式电灯,也就是美式英语中的“flashlight”(「手电筒」)。但是,这样的词语在圣经翻译中是完全不合适的。

伯 41:11(《和》 伯 41:19 ):这里的重点是火焰,而不是产生火焰的火把,因此这节经文的第一行可译为,「火焰从它口中喷出」(如GNT)。

希腊文lampas最准确的意思是「火把」。在有些经文中(如 徒 20:8 启 4:5 ),部分英文译本使用了派生词“lamp”(「灯」)。

有些语言可能很难区分 约 18:3 中的「火把」和「灯笼」。在这种情况下,可译为「燃烧着的木棍和内有小火苗的容器,用来照明」。另参5.3 灯笼(lantern) 中的讨论。

徒 16:29 :狱警要求拿「光」来,但经文并没有指明具体的照明工具。许多语言可以遵循GNT和GECL的做法,将这节经文的开头译作「狱警要求拿光来照亮」。监狱入口处的火把很可能是最方便拿到的。然而,译为「狱警叫人拿灯来」也足以表达他的意图。

内容引用的圣经版本缩写/简称请见12 部分参考书目

希伯来文引用לַפִּיד
lapid
创 15:17 |士 7:16 |士 7:20 |士 15:4 |士 15:5 |伯 41:11 |赛 62:1 |结 1:13 |但 10:6 |鸿 2:5 |亚 12:6 |
希腊文引用δᾳδουχία
dadouchia
七十士译本:玛加伯下 4:22
λαμπάς
lampas
太 25:1 |太 25:4 |太 25:7 |太 25:8 |约 18:3 |徒 20:8 |启 4:5 |启 8:10 |七十士译本:友弟德传 10:22 德训篇 48:1 玛加伯上 6:39
φῶς
fōs
徒 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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