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四福音平行經文合參

§165 魚口的稅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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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馬太福音
17:24-27
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
24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嗎?」25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征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26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27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是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17: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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