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FHL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2:1 |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 |
12:2 |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 |
12:3 |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 |
12:4 |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 |
12:5 |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 |
12:6 |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 |
12:7 |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 |
12:8 |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 |
12:9 |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 |
12:10 |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 |
12:11 |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 |
12:12 |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 |
12:13 |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 | |
12:14 |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 |
12:15 |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 |
12:16 |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譯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 |
12:17 |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 |
12:18 |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 |
12:19 |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譯: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 |
12:20 |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 |
12:21 |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