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范学德 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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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加福音》第18章的第9节至14节,耶稣对比了两种类型的祷告,即法利赛人的祷告和税吏的祷告。这两种人是在世人眼睛中的好人与坏人。古代教父对耶稣的话作了深刻的解读,直到今天还值得我们思考。
一、法利赛人的祷告:自我中心的夸耀。
法利赛人祷告的具体内容是这样:「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 11—12)
法利赛人表面是向着上帝祷告,实际上是赞美自我,贬低他人。他的中心词是一个「我」字(5次提到)。「我」的义,「我」的长处,「我」的贡献,「我」的虔诚;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我」很棒、「我」比其他人都棒。
不错,他说了一句感谢上帝,但这只是一句套话,他并没有将任何荣耀归于上帝,而是夸耀自己具有的美德。巴克莱的解经中说到一个故事:一个犹太拉比西门(Rabbi Simeon Ben Jocai)曾经如此说:「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义人,那就是我和我的儿子了;如果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我了。」这是法利赛人祷告的翻版。
对教会中的「属灵人」来说,法利赛人的祷告是不是一面镜子,是我们自己的画像?教父玛尔特流提醒:若有人以赞美为祭献给上帝……这样的人务必加倍小心,免得中了恶者的埋伏……(撒但)会让你沉醉于另一种骄傲,你的声音甜美可爱,你的赞美歌声美好甘甜,胜过蜂蜜和蜂房;撒但会让你为此而骄傲,以至于你忘记了它们本来属于上帝,而不是属于你。(注1)
既然是领受来的,就没有任何理由自夸。
法利赛人的祷告其实是以「他人」为标准的。他不是来到上帝面前,而是站在世人的面前。一个人在祷告中如果真的来到上帝面前,他看到的一定是光,在这神圣之光的照耀下,他必定会看到自己的黑暗。我们看不到自己的罪,是因为我们没有来到光中,是因为我们继续行在黑暗中。
奥古斯丁就这样评论法利赛人:「他来到医生面前,本来应该向医生如实陈述自己的病情,这才是他应该做的事情;然而,他不仅隐瞒自己的伤处,还洋洋得意,为别人的伤疤幸灾乐祸。(而税吏却‘坦然袒露自己的伤疤。’)」(注2)
亚历山大的区利罗则说:「健康的人不会嘲笑有病的人卧床不起。相反地,他会担心或许自己也会得同样的病……健康的人不应该因为别人的软弱而自夸。」(注3)
其实,没有一人是完全健康的,我们都病了,只是各自的病不同罢了。教会中往往容易忽视那最大的罪,就是贪财:「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6:10)耶稣警告我们不能同时事奉上帝和金钱。(参《太》6:24)
在万恶之根以外,教会往往把情欲视为最大的罪,其实,这只是早期教父的观念,奥古斯丁已经改变了这个观念。他指出,骄傲是更大的罪。但骄傲与其他的罪不同,大部分的骄傲,并不是见于邪恶的行为里,乃在善的行为里。而「骄傲的开端,就是离开上帝。」
法利赛人在祷告中犯了骄傲的罪。大巴西流认为:「千万不要看自己比别人高,即使遇见罪大恶极的人,也不要看自己比他们高。罪人即使犯了许多可怕的罪,谦卑却总能拯救他们。」(注4)
二、税吏的祷告:以上帝为中心的祷告
第二种类型的祷告,即税吏的祷告:以上帝为中心的祷告。
「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 13)
「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这句话,巴克莱认为应该如此翻译:「主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意思不仅是罪人,而且是罪人中的罪人。这个定冠词(The)是最重要的,法利赛人认为别人都是罪人,税吏认为惟有我是罪魁,而其他人都不如我的罪大。
这是一个认罪的祷告。
路德在《教义问答》中说:「当我劝你认罪时,我是劝告你作基督徒。」
如果我们来到了上帝面前,我们一定会谦卑。谦卑,因为我们一无所有,除了罪。而我们的一切美好,都来自于上帝。
耶和华对所罗门说,「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寻求我的面,转离他们的恶行,我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我必睁眼看、侧耳听在此处所献的祷告。”(《代下》7:14—15)
「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中愁苦,穿着撕裂的衣袍,双膝跪下向耶和华我的神举手,说: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从我们列祖直到今日,我们的罪恶甚重。」(《拉》9:5—7)
「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诗》130:3—4)
来到上帝面前认罪的人,坚信上帝有赦免之恩。坚信上帝赐恩给谦卑的人。(参《彼前》5:5)
利顾理(St Alphonsus Liguori )说:「一个良好的认罪,有三件事情是必须的:审查良心,忧伤以及决心与罪隔绝。」(注5)
第一、审查良心,就是让灵魂在上帝的凝视之下。Douglas Steere说:「灵魂在上帝的凝视之下,在上帝那肃静和仁慈的同在中,灵魂受刺激而变得机灵,对必须蒙赦免和加以改正的事情有所警觉,这样才能继续爱那位时常关怀我们的主。」(注6)
路德指出,我们要用十诫作衡量我自己的罪的尺度。而第十诫,贪心,对付我们的意念。问题不在于我是否比别人好,而是我是否像上帝一样善。
第二、认罪并为此而忧伤:祈求主赐给我们一颗忧伤痛悔的心(参《诗》51:7)。忧伤是对罪的深深厌恶,非常遗憾。教父称之为「灵魂的痛苦」或者「心灵的痛悔」。圣安东尼宣告:「任何人想要进一步地建立德行,都必须经过哭泣和流泪。」(注7)
古老的认罪文这样说:我们承认这些罪,以及我所有记不起来的罪。(注8)
圣方济也提醒我们:「如果你在认罪时,不能记起你所有的微小过错,不要担心,因为正如你常常不自觉跌倒,照样你也常常不自觉地被扶起来。」(注9)
第三:接受上帝的赦免,并渴望获得新生命(与上帝和好)。「上帝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弥》7:18)认罪以忧伤开始,但以喜乐结束。
因为「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
让我们以古老的「耶稣灵祷」作为我们每天的祈祷:「主耶稣基督,上帝的儿子,求你怜悯我这个罪人。」
注:
1—4,《古代基督信仰圣经注释丛书-路加福音》,校园,第 416,417页;
5、6、9,转引自 《属灵操练礼赞》(增修本)傅士德着,第180 页、第181—182页。
7、8,转引自《祷告真谛》傅士德着,第45 、53页。
本专栏与《举目杂志》、《海外校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