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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社群平台的发达,已导致许多基督徒几乎失去了从传统媒介增长知识、培育灵命的能力,譬如正经八百地读一本全面论述真理的书籍,或者从头到尾完完整整上一系列系统性教导圣经的课程,反而常常从网路那些将圣经真理变成口号、标语等乍看之下很醒目、很能触动人心的只字片语来吸取有关属灵的教导。
我曾看到脸书上有人转发了一张制作精美的属灵语录海报,是什么语录呢?它说:
撒但不怕什么?不怕会友读经祷告!不怕信徒敬拜赞美!不怕牧师博士头衔!不怕教会热心宣教!
撒但最怕什么?基督徒活出见证!
虚假的命题
上述这种被华人信徒奉为金科玉律的格言,你听过吗?你认同吗?或许,你不但听过、不但认同,更可能对人传讲过,因为这就是华人教会讲台上常常听到的教导。
但是,为什么要把「活出见证」跟读经祷告、敬拜赞美、热心宣教对立起来呢?从这段话的铺排,我们可以看出,说这句话的人认为,读经祷告、敬拜赞美、热心宣教,这些都是虚的、表面的,是等同于「博士头衔」那些没有真实属灵生命的表现。
那么,我要问,到底什么才算是「活出见证」呢?读经祷告、敬拜赞美、热心宣教不就是「活出来」的见证吗?难道活出见证,就不可能包括为了追求在圣经和神学上更精准认识上帝而进修,从而获取更高的学位吗?
我再问,有没有可能一个自称基督徒的人,成天只关注自己有没有在人前活出美好的见证,结果反而变得里外不一、徒有虚名呢?那么,这样的人跟这语录中暗指的那些只有博士头衔的人有什么区别呢?又与那些只会表面做做样子、流于公式,徒有读经祷告、敬拜赞美、热心宣教等宗教行为表现的人,有什么两样吗?
究竟什么是「活出见证」?一个真正基督徒的见证,有没有可能可以不需要藉着读经祷告、敬拜赞美、热心宣教而体现出来?又有没有可能,一个真正基督徒的见证,是可以无需建立在对圣经和神学有正确、全面、深入的认识上?这种听起来很属灵、但实际上不堪一击的敬虔主义虚假命题,撒但才不怕呢!
换汤不换药的文字游戏
到底这位叫人要「活出见证」的人,想说什么呢?或许,只有问发明这种属灵术语的人才知道了。
有些属灵术语,大家听惯了,就以为都了解是什么意思了。有人说,「活出见证」就是要过圣洁生活。那么我要再问,「过圣洁生活」又是指什么呢?华人信徒对「圣洁」一词的理解,往往只限于道德行为层次,如:要诚实啦、谦卑啦、有爱心啦、乐于助人啦;又或者圣洁就是根据基要派订出来的一些律法主义的行为规范,不喝酒、不吸菸、不打牌、不赌博、不跳舞、不看电影等;再不就是指宗教行为:每日灵修、读经、祷告、聚会、什一奉献、传福音。
总而言之,无论「活出见证」这句话作何解释,本质都是一样的:要「活出」,就是要「做」些事。敬虔主义反对的就是只有头脑上的知识,不能只空谈,「行动」才是真实的。
这个讲法,乍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但请大家仔细想想,如何才能产生行动呢?最起初,敬虔主义的口号不是类似这样的吗?撒但不怕你能答出正确的教义,最怕你读经祷告、敬拜赞美!结果发现,有些人祷告到一个地步,甚至教会可以冠以「祷告勇士」的美名;又有些人圣经可以背得滚瓜烂熟,一开口就是经文一句接一句;再有些人,敬拜比谁都投入,成天「感谢主」、「赞美主」、「哈利路亚」、「阿们」!但是,这样的人,只追求自己的属灵经验,并不关心他人的灵魂需要。
于是,他们又改口了,说:撒但不怕你读经祷告、敬拜赞美,最怕你热心传福音!于是一间间以传福音、宣教为信徒首要及唯一使命的教会纷纷兴起,结果发现,精通各式各样布道法的人,可能自己的道德生活就有问题,是所谓没有「活出见证」的。于是,他们又要改口了!
这种一天到晚只知更换名词、定义、换汤不换药的「属灵智慧」,最多只能收一时之效。久而久之,不但会把人弄得精疲力尽、无所适从,更甚的是,信徒连一些基本的属灵词汇也搞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你必须「是」什么,才能「行出」什么
在圣经中,「圣洁」是用来指上帝的属性,而一个生来就污秽不洁的罪人,被圣灵重生后,里面便开始有一个新的、与上帝的性情一样的生命,这个新的生命是喜爱真理、不爱犯罪、渴慕圣洁的。
而这个新的生命,是栽种在原有的旧生命中。所以,一个基督徒的生命必然会有两股相冲相争的势力,一个是喜爱圣洁的,另一个是爱犯罪的。一个人作了基督徒,他最大的惊喜,不是从此就不再犯罪了,而是即使仍然不时犯罪跌倒,他竟然会呈现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命素质来。
举个例子,她或他或许仍然会发脾气,跟丈夫或妻子吵架,但现在会意识到自己的罪性,更能看到自己的不是,更懂得也更有能力主动向对方认错。他们作基督徒的日子久了,不但会越吵越少,而且能够更加懂得欣赏、肯定对方的优点,体恤、忽略对方的缺点。换言之,基督徒的成长就是让这个新的、来自上帝的圣洁生命不断壮大,让旧的、发乎自己私欲的罪性生命不断被治死。因此,过圣洁生活,重点不在「做」(do)圣洁的事,乃是要「作」(be)圣洁的人。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的(箴言4章23节),只有当一个人「是」什么,他才能「行出」什么。
律法与恩典的不同进路
所以,如果有非基督徒看到基督徒也会犯罪而指责我们,我们应当怎么回应呢?你若是个律法主义者,你的回应一定是要大家在人前努力做出美好的见证,免得让耶稣丢脸。(喔!对不起,应该说免得「令主蒙羞」,属灵的话是这样讲的。)
但如果你是明白恩典的人,你听到世人指责基督徒怎么也犯这样、那样的罪,你的反应会是:正是因为我们都是会犯罪的罪人,所以我们才需要基督的救赎,才要成为基督徒呀!
活在今生的基督徒,是不可能完全不犯罪的。问题是,当我们看到自己和其他信徒犯罪时,怎么办呢?要么你走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道路,强调行为上的改变,结果就一定逃脱不了上面所说那一大堆对圣洁生活的行为规范,你会列出一大堆当守的律法,企图从改变人的外在行为来改变人的本质。这是所有宗教走的道路。
要么你接受基督恩典的福音,也就是承认在你里面毫无行善的本质和能力,你只能接纳在你以外的、由基督所赐下的义。只有当一个人真正认识到这一点,他才会放弃一切建立自己的义、以己力为中心(或许再加上一些上帝赐下的扶助力吧!)来活出圣洁生活的企图。
而一个认识、体会到自己是领受不配恩典的人,他必定会把眼目注视在拯救他的上帝身上,因此会以谦卑的心和感恩的心来回应上帝。并且他关注的焦点,不是一大堆的道德行为或宗教行为的圣洁,而是上帝他那圣洁的属性如何能够在他自己身上反射出来。
活出见证岂止那些?
那么,此时这个「圣洁生活」的定义就太广了。如:上帝是圣洁的,他恨恶不公义的事,所以基督徒对社会不公义的事必然也不会无动于衷,所以历世历代许多基督徒对孤儿寡妇、老弱残疾、受逼迫、受欺压的边缘人物、低下阶层,总会不遗余力去帮助;对不公的法制与政权,也会不畏强权、不惜牺牲去纠正。
又例如:上帝是圣洁的,他既然不把他的荣耀归予假神,也不容许人轻看他形像的配戴者――人,所以,爱慕圣洁的基督徒,对一切有形无形的偶像崇拜都会非常敏感,也会极力抵制一切侵犯人尊严的事,包括男女性别上的不平等对待、种族上的歧视;会反对一切把人的地位和价值建立在生产力、出生背景、财富多寡、地位高低、学历深浅等制度、文化、观念或作风上;又或者,他会极度恨恶堕胎行为,而特别支持领养无依无靠的儿童。
对「圣洁生命」这种幅度的理解,不知华人教会有几个呢?又有多少部分,是用本文一开始那种列举规条喊口号的方式涵盖?「撒但不怕......?最怕......?」大家自己填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