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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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教会隐性而幽微的种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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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家严复(1854-1921年)曾写道:「地球上主要有四大人种:黄种人、白种人、棕种人和黑种人。最低等的是黑种人……他们就是所谓的黑奴。」(引自Pusey,《中国与查尔斯・达尔文》[China and Charles Darwin],第69页)

严复影响了许多华人知识分子,其中之一是改革家梁啓超。梁啓超认为:「在二十世纪的某一天,我们中国人将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种族……白种人傲慢不堪,不耐疾苦。黑种人和棕种人懒惰而缺乏智慧。因此,除了我们黄种人外,没有任何种族能够承担这样的任务。」(引自Pusey,《中国与查尔斯・达尔文》,第313页)

个人成长的经历

我在台湾长大,童年时期对我的英国血统感到无比自豪。记得小学时学习鸦片战争,一位同学对我说:「你们大英帝国超厉害的!」我完全同意。但当我回到英国上中学时,两件事让我感到惊讶。首先,我因为有华人血统被视为「低人一等」。其次,我的老师们并不特别为大英帝国及其征服半个世界的历史感到骄傲。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开始理解种族主义、白人至上主义和后殖民主义在西方心态中的复杂性。

八年前,我和妻子返回台湾,在一间双语教会服事。从那时起,我记得和美国的牧师和传教士就种族主义问题,特别是在美国背景下的种族主义进行了无数次对话。我不记得与本地台湾信徒就这个主题进行过任何对话。或许种族主义只是欧洲和美国基督徒的问题?或者,除非他们成为受害者,否则华人基督徒根本不知道种族主义的存在?

种族主义的各种呈现面貌

我的中学老师对英国殖民历史缺乏自豪感并不令人意外。正是欧洲的殖民主义为种族优越观念的发展提供了背景。跨大西洋奴隶贸易,将数百万非洲人强行带到美洲并置于残酷条件下,强化了白人至上的观念。

但欧洲殖民主义和跨大西洋奴隶贸易与人类历史上常见的奴隶制和帝国建设有何不同?白人至上主义难道不只是古希腊人对他们认为的「野蛮人」的优越感的延伸吗?一个关键区别是白人至上主义基于肤色,而早期的种族主义基于语言和文化。这种新形式的种族主义声称,由于生物学原因,某些种族天生不如其他种族。

德国人类学家约翰・布卢门巴赫(Johann Blumenbach)是生物种族主义发展的关键人物。布卢门巴赫根据颅骨测量将人类分为五个种族类别,他认为这与智力和道德品质有关。这些类别是高加索人(白种人)、蒙古人(亚洲人)、埃塞俄比亚人(黑种人)、美洲原住民(土着美洲人)和马来人(太平洋岛民)。

在英语世界内,布卢门巴赫的观点得到了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的表弟法兰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的热烈支持。高尔顿认为某些种族天生优于其他种族,鼓励具有理想特质的人种繁衍后代。高尔顿的观点影响了美国和纳粹德国推行种族隔离和强制绝育政策的发展。他的观点也影响了严复和梁啓超。

西方基督教脉络下的《发现权宣言》

然而,这条论证线存在一个问题,即白人至上主义早于布卢门巴赫和高尔顿。在社会达尔文主义之前几个世纪,欧洲的特定背景促进了生物种族概念的发展。原因,吊诡地,是一个肯定所有人类不分种族、都按照上帝的形象平等创造的基督教世界观。这种世界观与奴隶制和殖民主义明显矛盾。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圣经被曲解,教会的权力也被滥用,《发现权宣言》(The Doctrine of Discovery)就是其中最明显的例子。

《发现权宣言》最初由教皇亚历山大六世(Pope Alexander VI)于1493年在一项教皇诏书中提出[1],该诏书授予西班牙权利在新世界宣称土地所有权。诏书宣称,非基督徒民族不是其土地的合法拥有者,基督教国家有权以上帝的名义宣称这些土地。这一学说后来被其他欧洲大国,包括英格兰和法国采用,用以支持对美洲、非洲、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殖民。

对该学说的神学辩护基于《马太福音》28:18-20中的大使命,耶稣命令他的门徒「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欧洲殖民者将此解释为他们有权利和义务去殖民和基督教化他们遇到的所有非基督徒民族。

后来,《以弗所书》6:5和《歌罗西书》3:22等经文(指示奴隶顺从他们的主人)被用来证明对非洲奴隶的征服。长老会牧师撒母耳・斯坦霍普・史密斯(Samuel Stanhope Smith)甚至辩称,在基督教主人照顾下的奴隶比在非洲自由的状态要好。他还声称,白人和黑人之间的身体和智力差异是上帝为不同种族设计的证据。

《发现权宣言》有助于创造了一种持续至今的白人至上主义叙事。它促成了许多社会普遍存在的系统性和制度化种族主义。它还持续地加剧了对非欧洲民族的刻板印象和偏见,并且促成了文化歧视和不平等持续存在的问题。

种族主义在华人教会的隐微展现

但这些议题与华人教会有何关联?大部分华人信徒或许从未听说过《发现权宣言》,无法理解像乔治・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和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这样的基督教领袖如何会支持跨大西洋奴隶贸易。对很多华人基督徒来说,种族主义似乎并非他们需要关注的问题。但是,不讨论并不等同于不存在。

《创世记》9:20-25描述了诺亚醉酒后裸身躺在帐篷里的情形。他的小儿子含见到了这一幕并告诉了他的两个兄弟。得知后,诺亚对含的儿子迦南发出了诅咒,这就是所谓的「含的诅咒」。在华人教会中,以此作为非洲后裔特徵的解读并不少见,用以说明黑人的奴役和不发达状态。然而,广大圣经学者已经对此类解读表示反对,而且我未曾听到任何讲英语的牧师采纳这一观点。鉴于在西方背景下,这样的解释会立即被贴上「种族主义」的标签,这并不奇怪,但值得关注的是,华人信徒很少将其视为种族主义。

华人教会内的种族主义往往是隐性的而非显性的。小时候在台湾时,我的母亲(英国人)经常感到被排斥,我的姑丈(台湾原住民)也有同感。我的祖父母是非常虔诚的基督徒(在台湾东海岸开拓了七间教会),但他们对我叔叔去非洲当传教士并不感到兴奋。我的父亲很得意娶了一位白人传教士,但他肯定不希望有一位黑人儿媳。

罗德尼・吴博士(Rodney Woo)在他的书《教会的颜色:多种族教会的圣经和实践范式》(The Color of Church: A Biblical and Practical Paradigm for Multiracial Churches)中写道,华人教会在北美背景下可以非常孤立和封闭,不愿意接触其他种族或民族群体。他们更倾向于满足华人社区的需求,而不是向其他群体伸出援手。华人教会往往拥有主要是华人的领导层,这可能导致对其他族群经历缺乏认知。例如,华人基督徒很少知道如何同情非裔美国人或拉丁裔基督徒所面临的挑战。

种族主义与福音核心意义的关系

那么,这些不过是影响偶尔出现在华人教会的少数非华人信徒的次要问题吗?不,它影响到作为耶稣基督门徒的核心意义。大使命是耶稣赐给他的追随者们去使万民作门徒。种族主义对实现这一使命构成了重大障碍,如果华人教会想要对全球福音的进展做出有意义的贡献,解决这个问题是必要的。

种族主义可能阻碍华人教会履行大使命的主要方式之一,是通过限制其对不同种族背景人群的外展。如果华人教会对其他种族的人不友好,它将难以使万民作门徒。此外,如果华人教会不了解不同种族群体的文化和习俗,它将无法有效地向不同种族群体传福音。

种族主义还可能通过在教会内部制造分裂来阻碍华人教会履行大使命。如果华人教会内其他人因为他们的种族而受到歧视,这将在教会内部制造冲突。这会破坏教会的团结与合作,影响福音有效的传播。

几个改善种族主义影响的方式

为了解决华人教会内的种族主义问题,可以采取几个步骤。首先,教会领导必须承认种族主义的存在,并且是违背上帝爱邻舍的诫命。他们必须认识到种族主义对教会的使命和增长有害。

其次,华人教会领袖必须采取具体措施解决教会内的种族主义问题。这可能涉及教育成员了解种族主义的危害、促进教会多样性和包容性,并对任何种族主义行为或态度究责。

第三,华人教会必须有意识地寻求并欢迎不同种族的人。基督徒应该了解他们的文化和习俗,积极地与不同种族的人交往。这可以通过组织文化活动并邀请不同种族背景的人参与教会活动来实现。

第四,华人教会可以创造一个宽恕与种族和解的文化,促进教会内部的团结与合作。这可以促进不同种族群体之间的对话,为人们分享他们的观点和经历创造一个安全且尊重的空间。

几年前,我的一位好友得到我们台湾的教会支持在美国就读神学院。四年后,他觉得自己被呼召在香港的一间本地教会服事。我最近问他,他的长期计划是什么,他告诉我他想回到美国,致力于华裔与非裔之间的和解。在亲身经历种族主义后,他想尽其所能消除种族主义。




[1] 编注:可参考维基百科条目「Discovery Doctrine」,参考网址: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iscovery_doctrine

此文原以英文撰写,由江慕理牧师翻译成中文。如欲阅读英文版,请连结王道维老师部落格:https://blog.udn.com/dawweiwang/180329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