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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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回应 2002.8.04 KISS!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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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Kiss,我最近读到一本关于男女朋友交往的书(Boy meets Girl, Joshua Harris),其中的观点是不赞成在婚前接吻的。我读了甚为赞同,在此分享他的观点. 首先,他认为接吻是性关系上联合的一部份,Kiss的英文字根是 Kindle,是点燃的意思,作者认为接吻是点燃性关系的一种方式,我以弟兄的立场来说,我觉得弟兄在性的事情上都比姊妹容易跌倒,为了避免后悔的事发生, 还是保守起见,不在婚前给自己试探。其次,较亲密的身体接触,带给人的甜蜜感或满足感也会很大,同时,带给人的伤害也会很大,万一分手,对下一次的亲密接触,或多或少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如果你同意真正的亲密接触是要留给唯一且特别的人,那就应该认真考虑使用的时机与频率。最后,是反驳那些认为我们小题大作的人,如果你认为婚前亲与不亲都不是个大不了的事,那么你又何妨把第一个吻留给你的另一半,因为对你来说那不是件大不了的事,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