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了爱,远赴美国。现在在旧金山、矽谷那一带读大学,音乐系。大家总是羡慕着我,有别人没有拥有的机会。但即使家里经济许可,供我出国读书,自己身在国外,还是很多事情还是得自己处理。美国大学,比美国高中、研究所更难读,更别说跟台湾比了。
在我来之前,我早已知道要过这种生活,我却放弃了政大商学院、出门就有食物吃、不用开车的地方(开车其实很危险),来到要用英文打理所有事情的新环境。你说我疯了,我说,我在寻找真爱。
我相信,人的受造,是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而我们这生的目的,就是在明白真爱。最近,我又对这「爱」有新的了解了。那天,我在看一本外文书「Redeeming Love」,讲着一个妓女与一个老实农夫的故事。那农夫虽然是一个农夫,但他的品行、为人,配得上更好的妻子。因着一些原因,他决定要爱这一位美貌非凡的妓女让她明白什么是爱。那农夫不是因为性所以爱妓女,那妓女也不是因为做了什么事所以配得农夫的爱,但那农夫就是定意要这妓女从情感麻木的人生中苏醒过来。好几次,妓女因着害怕、觉得自己不配拥有爱情,所以做了一些很卑贱的事情(像与农夫的朋友乱伦)、或逃跑,要使农夫心灰意冷、想放弃追求她,但农夫就是咬着牙,即使心在淌血,也一直不放弃他对妓女的爱。当然,故事是很美满的收场,可是这中间有许多的坎坷。
就像Fireproof这部电影里面的一引言:「You can’t just follow your heart. Your heart can be deceived. You have to lead your heart.」(你不能只跟着你的感觉走,你的心有可会被感觉蒙蔽。你要引导你的心。)爱,就是即使再怎么过不去,但还是凭着意志走。爱,不是一个感觉,是一个委身、一个决定。 我说「我爱你」,代表着我愿意不论发生什么事,不论我感觉怎么样,我还是会选择爱你。就算吵架、或者被背叛,我仍选择用爱来挽回你。
爱,好像被这速食的世界定义的很肤浅,性=爱。但从前的人,常高歌爱的坚贞,罗蜜欧与茱莉叶的故事,那种胜过死亡的爱,不只是一个感觉,而是一个决定。最后再提一件事,前天,有人问一位牧师,我怎么知道这个人是不是我对的伴侣。牧师回答:「要是你愿意这一生都尊敬他、甚至愿意为他而死,那人就对了。」这让我想到,每场婚礼上总是会有的台词:「我某某某,愿意在顺境、逆境、健康、疾病…时, 都爱你、保护你、珍惜你、尊重你。」
在顺境中…
在逆境也一样。
★本文原发表于部落格:阿稣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