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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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教會「道士」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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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一間教會來關心六龜山地育幼院的兒童、旅遊並拜訪教會。因為人生地不熟,身為地主的我自告奮勇的提供了旅遊行程,並推薦了當地的餐廳,為了「避嫌」請負責人親自聯絡。

餐廳的老闆接到負責人預約的電話,由於「怕被騙」,想再次確認,又恰巧聯絡不到負責人,便打電話來到教會詢問。電話是歐傳道的媽媽接的,前面對白的內容也是事後由她轉達:

傳道嬤:「教會平安!」
老闆:「歹勢,請問教會的『道士』在不在?」
傳道嬤:「教會只有『傳道』喔!沒有道士,你要找李傳道還是歐傳道?請你等一等……」
原來餐廳老闆把傳道叫成「道士」了。後來我接過電話,接受了老闆「有意無意的道歉」,並請他放心準備明天的伙食,不用擔心,這才安心的掛上電話。

和這間餐廳老闆認識是從來六龜後到今日見過不下十次了,有時候也會把福音單張像是耕心、蒲公英或中信拿過去傳福音或買個炒飯、炒麵建立感情。不過經過這次的「道士」事件才知道: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或許他認為傳道和「道士」、「法師」都差不多吧……

這件事給了我很大的提醒和反省,一是不管是傳道或牧師,這或許就是我們在一般人(指非基督徒)心中的地位,如何才能改變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地位,成為一位真正的牧會者——牧養教會與社會。而「基督徒」這個名稱在這個世界也有其張力,呈獻在聖與俗之中,我們是天國的子民屬於聖潔的天父,但又活在這個世界上到處充滿了世俗……。連我們看自己都有「身份認同」的混亂了,何況是一般人呢?信仰要有更多的渴慕與追求,才能認同、委身,一步步成長,達到聖經要我們做的「完全」。

二則是深深的問自己有沒有盡心在傳福音,使百姓歸主?耶穌在馬可福音四21說:「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麼?」這是耶穌吩咐的大使命,也是教會合一的契機,我們傳了嗎?有沒有認真傳?另外,究竟自己的心思意念、所作所為是傳福音的助力或是阻力?當我們能夠如同耶穌成為光,以自身見證那永恆的光,以生命活出信仰,主再來的日我們可以像保羅一樣無愧的站在上帝面前說:「主啊!我是你忠心的兒女」。

希望餐廳老闆下次再打電話來,不是為了生意的關係,而是為了信仰;他尊敬我,不是因為我幫他介紹生意,而是因為我是上帝忠心的用人!求上帝幫助我們,使用我們將愛與福音傳揚出去,也光照我們,讓我們用生命作見證,將上帝的愛與真理活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