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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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份與職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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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赫然發現,一些一起長大的老朋友,紛紛在教會身居「要職」,當起執事或成人主日學老師,在教會的服事上有很大的一份付出。

相較之下,我自己至今仍是個教會的邊緣人,頂多就是聚會「坐禮拜」,對於教會的服事,明顯的刻意逃避。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每次當牧師詢問,是不是該投入服事的時候,我就會開始退縮。當牧長越靠近,我就退縮,甚至因此而逃掉也有,後來,大概是我那種只想待在教會當個平信徒的訊息太強烈,所以之後就很少被關切。

雖然因為邊緣人的特性,也讓我認識了一群同樣很自我邊緣化的基督徒,且能以同理心出發讓他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有那樣的經歷很正常,甚至某些人還因此從拾對教會生活的信心,但是說別人容易,自己卻依然故我。

那當然是很不好的態度,最近我很認真的反省,自己那種只想在教會的一角安靜的聚會,最好不被發現,更不要被找去服事的錯誤心態,就好像只享受神的福分但卻拋卻了自己的職份,信仰嚴重的偏向領受神恩的那部份,至於付出,去給的部分卻很吝嗇。

如果要問我為何吝於付出,義正嚴詞的說出無人可以反駁的理由絲毫不成問題,因為那些理由自古以來就存在,至今我也仍然經常聽到竭力投入教會事工的好朋友私下跟我談起(大概就是教會中的那些人事紛爭與是非),並且不無焦慮。這些的確曾經是阻擋我投入教會服事的理由(因為我很不擅長處理人際衝突),問題是後來我也知道了「正確答案」,應該彼此相愛,以愛包容(因為別人也是如此包容你)。可惜,知易行難。找到答案很容易,但要在教會生活中落實卻比想像中困難。

我何常不知道那其實也是一種逃避職份的藉口,就像神呼召先知起來服事時,得到的答案不是「好的,主!」,而是躲在謙遜推卻背後的逃避,像是「拙口笨舌」這等能力不足的理由,全都拋了出來。

能力不足,從來不會是服事神的問題,就說自己剛進教會之初,那火熱異常的心,明明什麼能力都沒有,卻成天往教會跑,就想要服事,大事輪不到自己,就揀小事做,聚會前/後幫忙搬桌椅,愛宴前後幫忙排/收拾碗筷,幹得很起勁,而且很喜歡。沒能力的時候拚命想服事,有了能力之後卻逃避服事,說起來怎麼人越長大卻越顯得彆扭起來。

反而是在教會待久了,油掉了(套句星光大道評審最常用的詞),開始會用各種理由逃避服事,在教會變成不冷不熱的「坐禮拜」基督徒,週週從牧師講道、弟兄姐妹的侍奉工作中得到好處,但自己卻一點也提不起勁來付出。

聖經讀得很開心,裡頭的經句大道理背了一大堆,寫起文章或和弟兄姐妹討論起來說得頭頭是道,但全都很虛無,因為連最基本謙卑當僕人,連教會中最小的服事自己都逃避。

後來,我在閱讀通發現了潘霍華寫在《團契生活》中的一段文字,了解了逃避服事的職份,只享受福分的我內心深處的驕傲。潘霍華寫到,「人在基督徒群體中為他人做的第二個服事,就是主動的協助。這意味著一開始的時候,應該就那些瑣碎、外的事物提供簡單的幫助。…沒有人是尊貴到不能從事最卑微的服務。一個人如果擔心這些瑣碎的助人行為浪費時間的話,通常都是因為看重自己過於他人」。

驕傲讓人自以為與其他人有所分別(可惜不是「分別為聖」那種分別),看重自己以為重要的工作/使命勝過於服事,那個年少時曾經熱心在沒人看到的小事上服事的我,不知不覺間成了不冷不熱的基督徒,聚會懶散,逃避服事,只顧著享受權利(福分)卻不盡義務(職份)。

一個基督徒光是領受福份卻不履行職份是不行的,從今爾後得要靠著主恩,戮力補足過去偏廢的服事職份,才不枉費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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