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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 does not begin to save us because we repent. We repent because He's begun his saving work in us.
――Timothy Keller
不是等到我们认罪悔改了,上帝才拯救我们;我们之所以知道要认罪悔改,乃是上帝已经在我们心中展开了拯救之工的缘故。
――提摩太・凯乐
一个在华人信徒圈子中常常被提及的问题就是:「自杀的人得救不得救?」我们都承认「自杀」和「他杀」是杀人,都是罪,这是无庸置疑的。然而,华人基督徒一般都会认为一个杀人犯是可以得救的,因为他们会说,耶稣的救恩大过人一切的罪过,连杀人的罪也可以赦免。即使当中有说不出个所以然的人,他们或许也能从圣经中找到案例,证明许多被上帝拣选、甚至重用的人都曾经是犯过杀人罪的人。
得救还是不得救?
但是为什么论到「自杀」情况就不一样了呢?他们的答案往往是:「因为你杀了人,还有机会悔改,你自杀了,就没有悔改的机会了。」换言之,一个人得救不得救,原因乃在乎他生前有没有为自己所犯的罪认罪悔改。
若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即使不是因自杀而离世的人,得救的机会也是微乎其微了。因为,我们谁敢说自己在离世前,一定是把自己所有的罪都认清楚、悔彻底、改完全了呢?
但也有人说,即使我们认不清楚、悔不彻底、改不完全,但上帝看的是我们的心,他看重的是我们的心是正的,是想做好的,即使我们做得不完全。然后他们说,自杀的人是明明知道自杀是罪,还偏偏故意犯这个罪。这跟我们临终前想认清自己的罪而认不完全,两者是不一样的。
那么就按他们这个逻缉来说吧。我们每天有多少次犯罪不是明知那些是罪还故意去犯的呢?圣经说不可贪财、不可做假、不可动淫荡之心、不可嫉忌、不可骄傲自大、不可记恨他人、不可效法这个世界、要信靠主、要舍己、要行公义、要好怜悯、要将主的话时常藏在心、要不住地祷告、要常常谢恩、要按时奉献使上帝的家有粮、要爱人如己……我们谁在违背这些吩咐时不是「明知故犯」的呢?
如果一个人得不得救,乃系于他犯下了明知故犯的罪之后,是否来得及在死前悔改的话,那我们犯了这些罪的人,如跟丈夫或妻子吵了架、在工作上或做生意时刚撒了个谎、前一晚刚偷偷看了一夜的色情网站、刚看到一件不公义的事而袖手旁观、明明受圣灵提醒要慷慨解囊帮助他人却无动于衷……等,结果一走出门,还没来得及认罪悔改就被车撞死了,照理,也一样不得救罗?但如果再多给他两天时间的话,他或许就会认识到他所犯的罪和亏欠,极有可能因此认罪悔改,那么届时他再撞车,就不怕不得救了。
按此说法,一个人得救不得救不在于基督十字架的功劳,也不在于上帝的信实保守,而在于一个人什么时候死、又是在什么灵性光景下死了。要是遇到他灵性高潮时,死了就有永生的保障了;要是一个不小心灵性跌入低谷,那出门就得额外小心,不然后果就不只是一生一世这么简单,而是永生永世了。
你看这样的神学不是很荒谬吗?
得救是本乎恩
我们大可把自杀的人看成是一个一时落入灵性低谷中的人,只是他若自杀成功,就给自己剥夺了从谷底爬上来的机会。当一个人的灵性出问题时,往往都会与罪为伍的。要是说基督的宝血可以大过一切的罪过,而自杀的人又不得救的话,那么岂不是说基督的宝血起码有一个罪是遮盖不了的吗?
其实,「自杀的人不得救」根本就是天主教的教导,基督教传统一直都不接受的。究竟这条天主教的教导是怎么再被传到中国,又被华人基督教的信徒视为正统教义,我一直想查个明白。
基督教,源自宗教改革,与天主教抗衡的就在于――我们相信我们得救完全不在乎人的作为,而全然是上帝的作为。是上帝先动了善工,他又在我们蒙拯救的一生中,以他信实大爱继续保守我们,以致最终在我们身上成全他救赎的计画。
希望大家不要误解,我这么说的目的不是要鼓励大家去自杀。自杀是罪,是大罪!因为这是一个对上帝形像的公然冒犯和践踏;自杀也是一种不信的表现,一个敬畏上帝的人,不宜、不可、不应有轻生的念头!
但是,你们当中若有家人、朋友曾经是信主的,但因自杀而离世,你们不必受这种残忍教导的折磨。若他们生前是蒙恩得救的,他们今天必定被接到天父上帝的怀里了,他们在那里一定是一边感激主的大爱,一边懊悔自己愚蠢的决定。一定是的!不信将来你去问他们。